裴家騏、文魯彬:尚未達雙贏的離岸風電

裴家騏/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文魯彬/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理事長

經濟部日前發文表示離岸風機以及台灣白海豚保育可以雙贏,藉以認為目前的離岸風電開發,並不會對台灣白海豚保育造成危害。然而,關於經濟部的論述,筆者持相對保留的態度。

台灣白海豚(Sousa chinensis taiwanensis)於2008年8月被權威的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列為「極度瀕危物種」,且目前少於70隻(且數字正在快速減少)。要復育這群瀕危的台灣特有瑰寶,底線就是不能容忍任何人為而造成死亡的風險,並維持足以使台灣白海豚族群量有效「止跌回升」的生活空間及範圍。

筆者深度參與的「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過去幾年來一直在各個環評現場,對於現在的離岸風電開發表達質疑;我們認為離岸風電和保育雙贏的前提是,優先進行台灣海峽「遠岸風場」的開發;並且盡速針對台灣西部「近岸海域」進行完整、公正的調查。

事實上,目前已經開發中的離岸風場,大多數皆位在「近岸」,也就是白海豚的棲地附近;但政府跟廠商在尚未完整進行台灣西部海域有關「海洋生態」及「水下聲學」之「基線調查(基礎環境調查)」前,宣稱其「減輕措施」能夠有效保護台灣白海豚。我們認為這樣的說法是不值得相信的!

在過去的風機開發個案環評中,各個開發商針對「影響台灣白海豚生態」所提出的「減輕措施」標準,主要來自過去風機業者在針對歐洲港灣鼠海豚(Phocoena phocoena)生態進行研究而歸納出的數據,但是那些研究是奠基於超過30萬隻的鼠海豚物種數量以及極度廣泛的鼠海豚棲息地而生的;這樣的研究數據套用在僅存60餘隻,而且棲地非常狹窄的台灣白海豚身上是否合理?

綜上所述,目前各環評中直接移植歐洲針對「港灣鼠海豚」的保護措施來適用,確實太過簡略。我們呼籲,立刻加強西部沿近海域的基線調查(且應該由政府單位制訂統一環境調查標準方法,所有監測調查數據都必須公開檢視),並藉之全面性的檢討各個近岸風場開發「環境影響評估」中所提到的各種打樁減輕措施是否足夠。

另外,潛力場址雖號稱避開「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1-3公里,但這樣的距離,在風機打樁時,是否會因「水下噪音傳導」對台灣白海豚棲息範圍造成實質影響?目前並沒有被全面評估、也沒有任何「公開監測資料」提供各方檢視。而若是引用開發商們最常適用的港灣鼠海豚研究,則會看到曾有研究指出,在沒有氣泡幕狀況下進行撞擊式打樁,噪音將影響距離施工現場20公里的港灣鼠海豚使其發生行為改變;筆者不禁想問,如果現行的開發案並沒有針對這部分的影響進行實際評估,要怎麼說明對生態沒有影響?

再來,筆者還是希望離岸風電的開發應該「慎選場址」,不要在未有明確調查成果的時候,冒著讓「白海豚滅絕」的風險,去開發成本較低的近岸風場!我們反對的不是綠能,而是「選址錯誤」的綠能;我們質疑的是開發商和行政機關不願意認真省思自己對海洋生態未知的盲點,卻總是拿著「棲地補償」、「施工減輕對策」等制度,試圖為開發行為的傷害擦脂抹粉。

「先決定開發,才考慮生物滅絕問題,再來事後彌補」,絕對不是真正的保育;以香港港珠澳大橋動工為例,其水域的「中華白海豚」急速地減少了80%,即使廠商針對工程進行了減緩工程及事後的棲地補償計劃等措施,都無法改變海豚減少的事實。搶救瀕危物種唯一該做的,就是維持棲息環境的自然狀態。移除現有威脅,並優先保護棲地,才是保護台灣白海豚、使其脫困的方法。

最後,遺憾地說,現有的數個「貼近白海豚棲息環境」之離岸風場,實在是於草率的環評下快速地通過;且現有的監測、減輕對策、監督方式皆太過草率,或由開發單位自行提出,沒有完整的生態考量:以此為前提進行「能源轉型」,實際上還是以人類的利益在交換白海豚的生存機會,稱不上是「雙贏」!

黃色線為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

離岸風電的開發應該「慎選場址」,不要在未有明確調查成果的時候,冒著讓「白海豚滅絕」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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